关于评选2004—2005学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员干部”的
通 知
各班团支部:
过去的一学年中,全校各班团支部、全体团员青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在青年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科技竞赛、团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许多优异成绩,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工作的开展,表彰一年来在学生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团结带领全校学生勤奋进取,开拓创新,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经校团委研究决定,进行2004—2005学年度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员干部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政治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修养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处处成为学生中的表率。
2、在班级的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能成为班主任、老师的得力助手。
3、德育考核达到优秀,各学科成绩总评优异,体育成绩达标,本学期无任何违纪或处分记录。
4、作为优秀团干部,在同学中要有较高的威信,并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能主持一定的班务工作和团组织的活动。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1、评优工作是我校学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班团支部及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要求,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认真做好评选工作,使学生在参与评选的过程中受到教育。
2、各班团支部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宁缺毋滥,使被评选出的同学真正成为学生中的榜样。
3、上报时间:以年级组为单位,各班团支部于6月15日(毕业班于5月1日)前报校团委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名额分配
优秀团员每班2名,优秀团干每班1名。
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推荐表。
宣城中学团委
200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