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商(Law Quotient ,简称LQ)即法治商数。法商应该是一个人对法的内心体认和自觉践行,体现的是人们法律素质的高低,法治意识的强弱,明辨是非的能力,以及依法办事、遵守秩序、崇尚规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出自“百度百科”
图1. 大会现场
图2. 与会领导
11月13日下午16:00,由市关工委、司法局、教体局、综治办主办的宣城市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会在我校学术会议中心隆重举行。
大会由陈天明副校长主持,高一年级全体学生参加了本次会议。
大会议程第一项——李有胜律师向同学们宣讲与高中学生息息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和常识。通过李律师深入浅出的讲解,全体与会师生感慨良多、感觉受益匪浅。这场精彩的讲解,大大提升了高一师生的法律意识,特别是增强了学生的法律自我保护意识。
随后,市关工委领导、精神矍铄的邓老健步走上讲坛,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演说。
邓老语重心长地教导同学们:高中是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关键阶段,这是个承前启后的阶段,对同学们的终身发展意义重大,各位同学应十分珍惜高中这个关键阶段,努力养成好的行为习惯。他老人家特别强调——“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邓老的演讲字字珠玑,发自肺腑,全场不时爆发出一次又一次热烈的掌声。
最后,陈天明副校长语重心长地提醒同学们不要好高骛远,守法应从身边的小事入手——放学骑车出校门时不可逆行,这不仅违反了交通规则,而且大大地威胁了人身安全——一定要牢牢记住,任何时候,安全都是第一位的。
图3. 陈天明副校长主持大会
图4. 李律师向同学们作普法宣传
图5. 邓老有话说
图6. 同学们认真聆听
图7. 普法知识竞赛试题
(图/文:王祥)